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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4章 飞升前奏

五年后,当大明的战舰开到了北美,南美洲之后,大明境内也开始了第二任首相的选拔。

这次较上次的竟争更为的激烈,寇仲,徐世绩,魏征,李靖,秦琼,苏定方这些都一一上台阐述上台后的措施,颇有后世选举的味道了。

最终寇仲因为是兰洛的徒弟的原因,得到了大部分的信任投票,他也成了继沈落雁后,大明的第二任首相。

如今大明的人口还是太少了,兰洛征战的步伐又太快了,后世的澳洲,北美,南美,那些地方都相继纳入了大明的版图之中。

大航时代的开启,让大明的百姓们知道了原来世界那么大,现在的百姓们不缺吃穿用度,许多有条件的都纷纷移民到了海外。

毕竟在国内每个人只能拥有二十亩土地,在国外一个人却能拥有五十亩的土地。

而移民一路上的消费则都由大明支出,尤其是被苏定方打败的西域三十六国的臣民们。

他们在知道在迁移到国外后,能分配到五十亩的土地后,都纷纷开始报名。

大明对于这些优厚的条件也是有要求的,只要你会说中原话,或写汉字都属于合格的汉人。

享受应有的待遇,他可不会学成吉思汗那样分等级制度。

那样只会加深矛盾,战争之时还好,能一致对外矛盾转移。一旦停下战争的脚步,那人种的等级制度,就会爆雷。

与其这样,还不如同化来得更实在一些,当天下百姓都说汉语之时,那他们还有什么国土观念?

而且草原上的民族之前的生死全凭上官喜好,无法可依,主要依靠习惯法,刑法严苛,反叛、杀人、盗马等死罪。

还有一点便是收继婚制,简单来讲就是父死子继,兄死弟继,无论是权力还是女人都是如此。

这也是中原诟病草原乱伦陋俗,违背纲常的原因所在,中原讲究的是儒家学说。

自秦汉至明清,历代律法多明文禁止。如《大明律》和《大清律例》规定,收继兄弟之妻者处绞刑,收父祖妾者处斩刑,将其视为必须革除的“胡俗”或“陋习” 。

但人家草原也有自己的说法,像中原家中当家的死亡后,下场一般都是被吃绝户,女人被赶出家门之类的。

而草原上的民族在父权社会中,女性被视为夫家的重要财产和劳动力。

丈夫死后,若寡妇外嫁会导致家族财产(包括人口、牲畜份额)流失,收继婚能确保资源留在氏族内部 。

草原环境恶劣,男性战死率高。若无家族内部收继,寡妇极易陷入贫困或被外族掳掠。

收继婚提供了生存庇护,避免子女成为孤儿,被视为对逝者血脉的延续和保护 。

在这些民族中,这不仅是习惯法,更是成文法。

男子收继寡嫂或庶母不被视为羞耻,反而是?履行家族责任、维系部落团结?的正大光明之举,甚至刻于墓志铭中引以为荣 。??

反正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但不同的环境造就了不一样的法律,这些兰洛多少也理解。